2011年度
首屆國際吉他之星大賽
一個交流的平臺,一次表演的體驗,自信進取,增值競技,邁向成功路!
為推動及促進吉他藝術發展,讓每位熱愛吉他的人士增加一個表演的平臺,
培養新一代表演人才,推動吉他藝術有進一步發展。
此外,透過本次比賽加強中西文化藝術交流和心得分享的機會,增進友誼和諧共融。
主辦機構:香港藝術聯會提琴學會 香港中華文化藝術節
協辦機構:香港國際藝術劇院 青苗中西藝術表演團 海南華人國際演藝公司
支持單位:香港中華文化總會 藝智星樂刊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比賽宗旨
為推動及促進吉他藝術發展,讓每位熱愛吉他的人士增加一個表演的平臺,培養新一代表演人才,推動吉他藝術有進一步發展。此外,透過本次比賽加強中西文化藝術交流和心得分享的機會,增進友誼和諧共融。
比賽規則
1) 各組別均無年齡、性別及國籍限制,參加者因應自己能力選擇適合自己之組別或級別作賽。
2) 比賽均采取抽簽方式決定參賽者之參賽次序。
3) 專家組總決賽由多位評判當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及一個最低分,取剩余評判之平均分為參賽者之比賽成績。
4) 參賽者應按時到達比賽場地,如遲到或擅自離場,將會取消比賽資格。
5) 參賽者必須聽從工作人員指示,依次候場,并遵守比賽場地各項規則,保持安靜,愛護公物。
6) 本會提供標準吉他以供選擇,亦歡迎參賽者自行攜帶吉他比賽。
7) 比賽評分方式:以達標計分方法,得分達95分或以上者獲金獎、90-94分獲銀獎、85-89分獲銅獎、80-84分獲優勝獎,75-79分獲表演獎(獎項并無數量限制,絕對公平公正)。
8) 決賽之頒獎典禮于總決賽暨晚上舉行,吉他之星得主須演奏勝出之曲目一首。
獎項
所有初賽、決賽及總決賽組別均設有金、銀、銅、優勝及表演獎。
凡于初賽、決賽、及總決賽獲得金、銀、銅、優勝及表演獎的參賽者可獲獎狀一張;而于決賽及總決賽獲得金、銀、銅獎之參賽者可獲獎杯一個(會另提供刻名服務,每個60元)。
過去四輪決賽中獲金、銀、銅獎之參賽者可獲取資格參加全年總決賽,并于總決賽中每一項賽事項目中得分最高之三名選手獲該項目之全年總決賽冠、亞、季軍大獎,且獲名貴水晶獎座。
專業組之最高分數者可獲各[吉他之星]大獎,獎金港幣1000元。
古典吉他之星得主、電吉他之星得主及低音吉他之星得主,可獲邀參加本會舉辦之巡回表演演出(獨奏及協奏曲)并獲得青苗藝術機構高級導師合約及成為香港藝術聯會吉他學會榮譽會員。
于決賽或總決賽獲得金獎之參賽者的導師可獲[優秀導師獎]。并于決賽后獲頒獎狀一張及名貴水晶獎座一個。
考級組須知
古典吉他:演奏曲目參加皇家音樂學院術科考試曲目及上海音樂學院協會音樂考級曲集,參賽者需自備古典吉他及腳踏(譜架則由本會提供)。
電吉他:演奏曲目參照英國倫敦圣三一音樂學院考級曲目,參加者需自備電吉他、pick、吉他連接線、背景音樂及效果器(本會提供100W輸出的真空管擴音器)。
低音吉他:演奏曲目參照英國倫敦圣三一音樂學院考級曲目,參加者需自備低音吉他、pick、吉他連接線、背景音樂及效果器(本會提供120W輸出的擴音器)。
重奏組須知
重奏參賽者則改以組為參賽單位,須為兩人或以上方可參加。
每組參賽者必須以參加人數作為重奏單位,如二人則為二重奏方式參賽,三人則為三重奏方式參賽,以此類推。
參加者必須提供樂譜,供評判評估之用。
自選作品組須知
演奏音樂學院術科考試曲目以外曲目,一律視為自選組。
演奏音樂學院術科考試曲目以外曲目,必需提供曲名、作曲家及編號。
參加者須郵寄一盒未經任何編輯及親自彈奏初賽曲目的錄音帶或CD,作為甄別入圍資格,同事須遞交副本樂譜作為評估之用。
自彈自唱組須知
參加者需親自彈奏吉他(鋼弦吉他、尼龍吉他)及唱歌,參賽曲目限時為8分鐘。
須遞交樂譜及歌詞作為評估。
參賽者如需MIDI或CD作為背景音樂,一律自備。
專業組須知
參加者必須彈奏演奏級別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