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21日 來源:中國文化報
2018年,我國文化金融政策整體效應凸顯,總體上積極性遠大于負面性。無論從金融體系的構建,還是在文化債券、股權融資方面,文化金融政策更好地發揮了文化市場的機制優勢和正向激勵作用。
就2018年我國的文化金融發展和2019年文化金融的走勢,記者與中央財經大學文化和傳媒學院院長、文化經濟研究院院長、國家文化創新研究中心主任魏鵬舉進行了對話。
如何看待文化金融政策的正向激勵效應?魏鵬舉認為,首先,到2018年底我國文化金融體系不斷健全,各地政府對文化金融政策的完善都在逐步加強。去年,各地都已建立文化專營支行。雖然文化產業是一個高風險的領域,但在文化信貸的發放上,專營支行只要做到專人、專業考核和專業匹配,就能提前防控好風險,只要掌握好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針對文化企業的信貸也會越做越專業、越做越健康、越做越穩定、越做信心越強。
其次,文化債券方面。2018年,國家發改委印發了《社會領域產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其重點就落在文化領域。隨著對文化債券研究和創新的不斷探索,也進一步推動政策不斷完善。比如針對知識產權、融資租賃等公司發行的債券,正是文化金融產品不斷創新和完善的表現。
再次,文化領域股權投融資的風險意識不斷增強。比如,2018年萬家文化股權融資案,就利用信息的不對稱,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最終證監會也對其進行了公開處罰,為文化企業敲響了警鐘。使用好金融工具,不僅要創新,還要守正,注重風險的防范。一旦出現問題,就會讓多重創新推動的文化產業出現嚴重倒退。
最后,財稅政策的金融杠桿作用越來越明顯。如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已由直接補貼形式轉變為投貸獎聯動方式。這樣既避免了財政補貼中無法全面掌握企業信息,導致補貼不對稱的問題,也可以發揮資本方作用,讓資本來判斷項目的好壞,使得財政投入轉化為資本撬動的杠桿,令財政投入最大限度規避風險。
總而言之,中國文化經濟發展到了需要進一步反思和不斷優化的時刻,想讓中國文化產業更健康穩定發展,無論財政投入、補貼還是稅收制度的完善,都可以借助文化金融的方式,凸顯財政資本的杠桿作用。
一方面,用市場化的手段令財政投入完成杠桿作用。近兩年大力推動的文化領域PPP模式,就是一個更廣泛的、更符合文化領域特征的政府與社會資本結合的文化合作模式。針對部分公共服務投入與影響效力偏低的領域,如果能夠把更多的財政投入和社會資本投入捆綁在一起,做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向推動,不但會讓財政投入更有效力,也會讓文化發展做得更好。既保障了財政在文化領域投入后的效力,也能幫助文化產業補齊短板,讓內需得到進一步刺激,文化的國際化程度也會進一步提高。
另一方面,稅收政策制度建設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除了對地方政策進行統籌,避免出現類似霍爾果斯這樣的過度優惠,減少“候鳥型”文化企業的出現,國家層面也應出臺更具針對性的文化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針對從事內容創意的企業,應該從稅收上做到正向引導,激勵文化產業發展。此外,增加合理避稅的立法指引,如捐贈可以減稅;比如鼓勵明星成立工作室減稅(工作室不僅可以提高就業率,還會帶動更多的市場活動)。只有清醒認識問題,深入研究,用理性的聲音引導輿論,提出具體和明確的可行性建議,才能進一步規范市場行為,為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發揮更好的作用。
2019年,文化金融發展首先要回歸實體,進一步支持文化產業的實體部分,避免過度金融化和虛擬化,要把防控風險放在優先的位置考慮,針對文化領域的創新做好風險防控,穩扎穩打地做好文化金融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