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 來源:中國文化報
2015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考察時強調,要加快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著力培育戰略新興產業,積極培育新業態和新商業模式,構建現代產業發展新體系。2016年“兩會”上,“新經濟”首次被寫入了政府工作報告。聚焦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的“三新”經濟概念應運而生。
2016年,國家統計局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三新”專項調查,并印發了《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專項統計報表制度》(國統字〔2016〕62號);2017年國家統計局印發了《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分類(試行)的通知》(國統字〔2017〕35號)。經過兩年的實踐論證,為推動“三新”經濟發展提供了新的動能。
近日,國家統計局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為基礎,以重點反映先進制造業、“互聯網+”、創新創業、跨界綜合管理等“三新”活動為基本出發點,在認真總結、梳理地方和部門關于“三新”統計分類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分類(2018)》(以下簡稱“《三新分類》”)。其中文化產業相關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分類占比較大,成為“三新”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本次《三新分類》的9大類項目中,涉及文化(含文旅體融合)新業態和新商業模式的涵蓋了先進制造業、互聯網與現代信息技術服務、現代技術服務與創新創業服務、現代生產性服務活動、新型生活性服務活動、現代綜合管理活動6個大類,其中分層列項的有12個中類和62個小類。
12個中類分別為:新一代信息技術設備制造、現代信息傳輸服務、互聯網平臺(互聯網+)、互聯網信息及其他服務、軟件開發生產、數字內容設計與制作服務、其他現代技術服務、現代商務服務、新型餐飲服務、文化娛樂服務、現代旅游服務、現代城市商業綜合管理服務,其中基于現代信息技術和互聯網平臺的文化新業態成為分類統計的最大亮點。62個小類的文化“三新”則就在我們的身邊,如網絡小說、網絡購票、短視頻等。以文化娛樂服務為例,列入《三新分類》統計的數字廣播影視及視聽內容服務、數字化娛樂服務、數字新媒體服務、數字廣播影視及視聽節目服務、網絡出版服務、數字創意與融合服務、數字博物館7個小類,全部都是基于數字化技術和互聯網平臺的新型文化服務業態,而且在日常文化消費中占據了重要比例。
目前,國內對“文化產業新業態”這個概念還有很多爭議。從國家對“三新”的定義可見,“三新”的核心是現代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及應用,以互聯網、新能源、新材料等技術的重大創新與融合應用為代表,帶動整個產業形態、生產形式、組織方式、商業模式等的深刻變革,強化了產業鏈不同環節及不同產業鏈間的互動關系,不斷地分化、融合、跨界、變異以及與信息技術嫁接,產生出了一系列新模式、新業態。
因此,“文化產業新業態”可以這樣理解:它是文化內容、資本和科技結合的產物,關鍵在于內容,但應建立在高新技術載體上;它要有新的管理模式和新的商業模式。數字化高新技術、新媒體和新行業的出現,讓互聯網變成文化企業發展的基礎設施,使其實現了可移動經營。如豬八戒網的服務影響到了25個國家和地區的文化創意人才及機構。文化消費也正日益個性化,誘發文化市場的進一步細化。
實施“三新統計”分類制度,可有效彌補文化產業規劃下企業、中小型民營企業和新興業態的統計空白或漏洞,并核算文化產業“三新”增加值情況,研究、測算文化產業發展的新動能指數,催生文化新產業、新業態和新商業模式。
文化類“三新”企業規模小、數量多、變化快,給統計和長期監測帶來諸多困難,單靠常規報表難以全面、及時反映企業的發展全貌。因此,“三新分類”統計和監測,可以較準確地了解和掌握小微文化企業的生存發展狀況,并有利于政府實施經濟宏觀指導和政策修訂,對新業態的前瞻性布局有一定的市場導向作用,有利于打開文化產業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