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19日 來源:光明日報
文化和旅游在技術、產品、市場等方面有明確的邊界,但又常常相互滲透、交叉、融合。根據不久前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文化部和國家旅游局合并,成立文化和旅游部。這是從國家戰略層面推動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的有力舉措,將為建設文化強國增添動力。
根據2017年旅游衛星賬戶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出入境旅游人員數量巨大,全域旅游發展迅猛,但由于我國人口基數大,居民流動性強,產生了多重“大國效應”,將旅游業與國民基數、旅游景區的運營質量對標分析可見,我國旅游業與旅游發達國家相比,依然處于低端化運轉階段,亟須文化導向和文化指引。用文化的理念發展旅游,用旅游的方式傳播文化,有助于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
當前我國文旅業存在的發展瓶頸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從“高速”到“高質量”、從“增長”轉向“發展”,與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相符合。增長是經濟總量的增長,而發展的內涵更加豐富,其要義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實現更平衡更充分的發展。這正是當下我國文化和旅游發展所呈現的新特征。
進入新時代,文化和旅游融合有望迎來新的發展機遇。目前,我國文旅業的發展體量和市場規模已走在世界前列,但從產業發展質量和整體效益上看,仍處于發展初期,總體上受社會發展階段的制約,其瓶頸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我國文化旅游融合發展戰略與理想狀態相比仍有較大差距。目前,我國文化和旅游融合領域還較為單一,深度合作方面有待加強。主要表現為如下幾個方面:文化內涵的挖掘不夠深入,很多區域的悠久文化尚未得到很好彰顯,旅游景區特色定位不夠準確、清晰,一些地方忽略了文化在旅游業發展中的核心地位,在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上存在短板;文化、旅游的合作不夠暢通,缺乏完善的制度作保障,部門之間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著管理不精細不嚴格、流程不清晰不科學等現象;各地政府在政策支持上缺乏協調機制,宏觀調控作用尚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對產業的促進性不明顯,在稅收、財政、產業扶持上的相關政策尚不完備,文化和旅游市場不夠規范等。
國民收入不平衡影響對文化和旅游消費的認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據,目前全國人口約為13.38億,“按全國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組”,占人口1/5的高收入人群人均可支配收入59259元(月均4938元),貧困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52元(月均702元)。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高收入人群與低收入人群相差10倍以上。收入的不平衡直接導致對文化和旅游消費認知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文化和旅游的發展。此外,我國當前的文化和旅游產品設計總體上還處于跟隨階段,缺少引領時尚的創意性產品;缺少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的個性化產品;缺少文旅與科技融合的高端產品。
文化旅游資源開發不夠、區域發展不平衡。我國擁有豐富的文化旅游資源,據不完全統計,可供觀光的旅游景區有一萬余處,而已開發并具有接待國內外游客能力的景區僅有1800余處,不足總數的五分之一,文化旅游資源尚未得到充分挖掘。同時,還存在一定程度的規劃不當、區域發展不平衡等問題。《中國國內旅游年度發展報告2017》指出,我國國內旅游產業發展東強西弱,南強北弱。“旅游發展指數”從東向西、從南向北遞減,東部、中部、東北部、西部之間對標數值為0.560.470.280.23;全國游客接待量比例,東部地區占37%,中部地區占27%,西部地區占29%,東北地區占7%;全國旅游總收入比例,東部地區占45%,中部地區占22%,西部地區占26%,東北地區占7%;旅游目的地的接待能力從東向西遞減,而東、中、西“旅游產業綜合發展水平”表現為532的三級階梯狀分布。
文化旅游配套基礎設施不夠完善,不同地區存在較大差距。文化旅游基礎設施,不僅包括傳統意義上的旅游交通業、餐飲酒店業,也包括融入新技術的旅游信息化基礎設施等。我國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尤其在一些經濟不發達地區,由于缺乏相應的配套設施,文化旅游業發展受到很大限制,東部特大城市群和中西部大城市等基礎設施完善的地方仍是主要的旅游目的地。
發展資金不足,投融資渠道單一。發掘文化旅游業價值,要以文化為底蘊,以歷史文物景觀及文化活動觀光服務為核心,在這一過程中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我國目前文化旅游發展的主要資金來自政府投入,民營資本介入很少,融資渠道較為單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文化旅游業長遠發展。
推進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的對策建議
近年來,傳統的中國文旅業發生了很多變化,涌現出了旅游綜合體、特色小鎮等全新的概念,投資規模、表現形式和產業布局也有了很大變化。新時代文旅業的開發重點已從景區投資、大體量重資產轉向更好挖掘開發文化、思想、科學、技術、藝術等對文旅業具有促進作用的隱形資產。由此,推動新時代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應在以下五個方面重點發力: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構建大產業體系。文化和旅游同屬于精神需求消費內容,推進文化與旅游產業融合,政府要加強政策引導和規劃,給予一定優惠政策傾斜,充分釋放文化旅游結合的紅利。一方面,在文化和旅游部完成融合的基礎上,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和旅游部門的融合;在2019年底前對全國省、市、縣三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進行全面融合,在編制上與中央的頂層設計緊密結合,形成從上到下統籌發展格局。另一方面,對全域旅游的發展加大宏觀調控作用,結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以文化和旅游業為主導,形成多種新的旅游業態、旅游產品,共同構建文旅大產業體系,提升文化產業的附加值,把文旅產業鏈條向上下游延伸,拓展文旅產業發展空間。
創新融合體系,實現文化和旅游無縫連接。要創新融合體系,打造旅游精品項目,結合區域優勢和文化特色,構建更具內涵的文化旅游項目;要協調好區域之間旅游集團的融合發展,在國家文化和旅游部建立后,對省、市、縣三級文化旅游部門實施統一管理,完善營銷戰略和宣傳手段,推動旅游熱潮的興起;在掌握文旅系統百姓需求和資本規范接口的基礎上,開發出與上下游需求兼容的文旅產品,更多采取能夠滿足百姓旅游需求并與旅游投資相匹配的開發手段,以便更快更好地推進文化產品創新開發,推動文化產業規模化發展。
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豐富融合發展新形式。旅游是保護、傳承和發展傳統文化的有效途徑,在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要弘揚特色文化,豐富新的旅游模式,將物質文化與非物質文化有機結合起來。在弘揚中國革命精神的紅色旅游、傳播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民俗旅游、體驗祖國大好河山的田園風光旅游等的開發中,要以多樣化手段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弘揚以及對外傳播。結合民俗文化、民間工藝體驗旅游等的開發,保護和發展傳統民間藝術,推動傳統工藝走進現代生活,促進傳統工藝提高品質、形成品牌,走上產業化發展之路。在打造文化旅游品牌的同時,注重知識內涵發掘,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消費需求,構筑多元立體的文化旅游融合發展新形式。
促進文化交流與傳播,用文化和旅游講好中國故事。近年來,隨著國際出入境旅游、文化旅游交流年、主題旅游年等的開展,旅游已經成為我國跨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如中俄旅游年、中美旅游年、中丹旅游年等,都是重大文化旅游交流活動。這些以旅游為載體和平臺的跨文化交流活動,不僅刺激著文化旅游產業的發展,而且推動著中國文化走向世界,在文化交流中塑造中國的國際形象,提升中國的國際影響力。
在技術、資源、市場、產業上進行深度融合。在技術融合方面,要通過對現有的技術進行創新,改變原有技術和工藝流程,減少同質化技術,形成共同的技術基礎,消除技術壁壘。在資源融合方面,文化資源與旅游資源具有較大重合性,進入新時代,要通過創新創造,使最新的開發技術得到有效整合利用,既保護有形文化資源,又傳承非物質文化,吸引更多旅游者,實現產業發展和文化保護的雙贏。在市場融合方面,要通過市場的創新整合、共同品牌的培育、資本整體運營來推動和實現文化和旅游產業的深度融合。在產業融合方面,要使打造文旅產業集團成為文化與旅游產業融合的重要載體,著力發展文化旅游業、文化會展業、娛樂業、動漫業等。